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全域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时间 : 2017-09-26
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全域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
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现对项目编号为CBNB-20176102G的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全域市场化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作如下勘误:
1、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评分标准》的内容:
原为 |
现修改为 |
18、车辆配置情况(9.5分): 1)机扫车(中型及以上)、洒水车(中型及以上)、垃圾压缩车(中型及以上), 以上三类车辆每自备一辆得1分,垃圾运输车(轻型)每自备一辆得0.5分,最高得4.5分;如是租赁的,则减半得分,即每辆得0.5分,最高得2.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 认定标准:1、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非自备的,另须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租赁协议原件,递交并查验,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须承诺以上参与评分的所有车辆,必须在中标后投入到本项目环卫保洁中,标书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不提供不得分。 |
18、车辆配置情况(9.5分): 1)自备一辆机扫车(中型及以上)得1分、自备一辆洒水车(中型及以上)得1分、自备一辆垃圾压缩车(中型及以上)得1分,上述三类车辆每类最多得1分,最高得3分;如是租赁的,则减半得分,即每辆得0.5分,最高得1.5分。每自备一辆垃圾运输车(轻型)得0.5分,最高得1.5分;如是租赁的,则减半得分,即每辆得0.25分,最高得0.75分。本项最高得4.5分。 认定标准:1、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非自备的,另须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租赁协议原件,递交并查验,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须承诺以上参与评分的所有车辆,必须在中标后投入到本项目环卫保洁中,标书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不提供不得分。 |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表2:供应商需自行配备的车辆情况表”“ 表3:供应商需自行(或租赁)配备的车辆及设备情况表”及拟投入到本项目的车辆、设备、设施、耗材等清单,并提供车辆、设备、设施、耗材等的管理与使用方案。评标委员会对其投入物资的齐备程度和物资管理使用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3.5分≤优≤5分;2分≤良<3.5分;一般<2分。 |
不作调整 |
2、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业务咨询:
1、采购人: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余姚市大隐镇句章路18号
联系人:洪主任
电话:0574-62914862
2、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周旭坤、张嘉城、梁慧强、王莹巧、王燕
电话:0574-87426203/87425570/87425370
传真:0574-8742537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余姚市财政局;
投诉受理部门:余姚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4-6283525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