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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设备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 : 2017-11-14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设备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CXFSCG2017124ZJ(CBNB-20172174G)

  二、项目名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设备及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1110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171114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标准中:

原为:

现更正为:

价格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8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价格分(5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50%×100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84万元,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需求的得满分24分。其中对于“★”条款的负偏离,每负偏离一条扣8分,其他非“★”条款和非“”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4分,本项最多扣24分。

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需求的得满分25分。其中对于“★”条款的负偏离,每负偏离一条扣8分,其他非“★”条款和非“”条款每负偏离一条扣4分,本项最多扣25分。

培训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优得7-10分,良得3-6.9分,一般得0-2.9分

取消

投标方案先进性、科学性: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方案的科学性、设计先进性、方案合理性、技术力量等进行评审,优得7-10分,良得3-6.9分,一般得0-2.9分。

取消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内容的科学性、有效性以及优劣程度进行评审,优得4-6分,一般得2-3.9,差得0-1.9分

取消

售后服务保障:评委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进行评审,优得5-8分,一般得2-4.9,差得0-1.9分。

售后服务保障:评委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进行评审,优得4-5分,一般得2-3.9,差得0-1.9分。

配置合理性: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产品的配置合理性进行评议,优得7-10分,良得3-6.9分,一般得0-2.9分

取消

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限基础上每增加半年得0.5分,此项评审满分1分。

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限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5分,此项评审满分15分。

节能环保: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PM2.5颗粒物监测仪、O3分析仪及O3校准仪)属于节能产品(为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或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为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或采购清单页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相关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节能环保: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PM2.5颗粒物监测仪、O3分析仪及O3校准仪)属于节能产品(为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或属于环境标志产品(为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资料或采购清单页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相关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

2、招标文件第七章、商务条款中:

原为:▲1.质保期: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空气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现更正为:▲1.质保期:产品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并根据投标承诺延长相应质保期。

空气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二)商务技术文件中:

原为

现更正为

1、项目投标人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在开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货物概况(格式见附件);

8、培训方案;

9、投标方案;

10、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11、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12、其它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材料。

 

1、项目投标人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在开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货物概况(格式见附件);

8、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9、其它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商务部分材料。

 

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样本中:

原为:第四条售后服务按《售后服务承诺》及                  

现更正为:售后服务按《售后服务承诺》及                  ,并承诺质保期为    年。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

    人:吕勇、陈健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