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2167G
公布日期 : 2017-07-05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7年7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2017年度机场路高架结构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167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公示期限:2017 年7月5日- 2017年7月11日
标段 |
服务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内容、范围 |
一 |
2017年度机场路高架结构定期检测及特殊检测 |
140 |
1、定期检测:全桥外观检查、隔音屏外观检查、砼结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检、砼碳化深度抽检、回弹法抽检砼强度、砼结构钢筋锈蚀抽检、钢箱梁焊缝超声波探伤、钢箱梁磁粉探伤、钢结构涂层厚度抽检、桥面纵向线形和墩台沉降测量及复核。 2、特殊检测:静载试验、动载试验、桥头搭板和枕梁及下填土脱空探测、结构检算、承载能力评定、曲线匝道桥抗倾覆验算。 3、专项技术状况评估、全桥技术状况评估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5.2.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2提供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的投标人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须经浙江省建设厅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7 年7月5日至 2017年7月1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6.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前台,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 28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进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
采购人联系人:项毅帅 电话:0574-8710370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吕勇 陈健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91;
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3楼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有关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