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2268G
公布日期 : 2017-09-12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2017年度桥梁健康监测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226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2017 年9月12日- 2017年9月18日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标段 |
服务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内容、范围 |
一 |
2017年度桥梁健康 监测增补项目 |
465 |
2017年度桥梁健康监测增补项目主要包括:补建甬江大桥桥梁健康监测系统,采购机场高架、庆丰桥匝道、人行天桥等桥梁监控设备,建设庆丰桥匝道防倾覆系统、明州大桥索力监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5.2.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与隧道专项检测资质或市政桥梁专项检测资质;
5.2.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需包括位移、应变、裂缝、振动参数、索力、加速度等);
5.2.3提供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的投标人如为浙江省外检测机构,须经浙江省建设厅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自2014年9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结果告知书编入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2.5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发售时间:2017 年9月12日至 2017年9月18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6.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名称、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
七、投标保证金: 9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室)进行,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烨 电话:0574-8710370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陈健 吕勇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91;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有关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