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市中医院彩超保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6228G

公布日期 : 2017-09-19

宁波市中医院彩超保修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中医院彩超保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622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波市中医院用

四、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年)

服务内容/简要技术要求

保修期限

彩超保修

10台

50

10台彩超的保修服务,型号分别为:GE V730、GE LOGIQ7、GE LOGIQ7、迈瑞M5、百胜MYLAB 90、东芝阿波罗、百胜TWICE、ZONAR便携超声、日立vision900、声科Aixplorer、含11个探头

本项目保修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

2.1、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包括医疗设备维修、医疗器械维修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 年9月19日至 2017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10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中医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819号(广安路2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08909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莹巧、梁慧强、王近娜、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83、87425571 传真:0574-87425373           

 

注:

(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