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73200G
公布日期 : 2017-10-16
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7320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3日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需求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1批 |
医用存放柜、医疗垃圾处置柜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3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5开标结束后,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中任意一个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8.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于2017年11月 1日16:00前缴纳标书费并致电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4-88090213、传真:0574-87425386)。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 前台 李娜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注: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本公司前台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套,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确认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7日09时30分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眼科医院
地址:宁波市民安路855号
联系人:杨科
联系电话:0574-8786222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银、张亮、徐军、徐承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1、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
2、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