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93253G
公布日期 : 2019-1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批准,现就象山县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抗震支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93253G
二、采购组织类型、用途:委托代理、象山县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工程用
三、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6日
四、采购内容、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68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抗震支架 | 1批 | (1)抗震支吊架产品由U型槽钢以及相关零配件组成,并通过锚栓或相关零配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 (2)抗震支吊架为厂家生产的成品支架,在现场除型材切割外不需焊接和其它机械加工。U型槽钢壁厚不小于2.0mm,连接件厚度不小于6mm,钢材强度应不低于Q235B; (3)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7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8090098 传真:87425386 电子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4.本项目支持网上购买标书,购买地址链接:https://dwz.cn/BzVsB93Q
提示:网上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六”条款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如获中标,将暂缓发放中标通知书,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名称: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90718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军、史维祺、张龙锋、梁慧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87425408
传真:0574-87425386
本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中标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