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96397
公布日期 : 2019-12-27
鄞州区长丰小学校园文化标识标牌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鄞州区长丰小学校园文化标识标牌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一 | 鄞州区长丰小学校园文化标识标牌建设,包括大厅、教师餐厅、走廊文化、教室及办公室、学生餐厅、户外景观文化、警务室、标牌、导视、图书馆布置、其他项、措施项目。 | 一批 | 校园文化标识标牌建设,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 1883463.00元(其中货物采购及安装预算招标控制价为1866293.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金额为17170.00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中须包含类似“标识标牌设计”、“雕塑设计”、“室内外装饰工程”、“企业形象策划”、“广告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四)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7日09时00分止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7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36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19)-187”,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
名 称: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74-89292635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周旭坤、王莹巧、朱贤东、张嘉城、翁可欣、孔晖、王近娜、王燕
电 话:0574-87426203/87425571
传 真:0574-87425373
十三、监管单位: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地 址: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联 系 人:董科
电 话:0574-882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