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项目恢复招标公告
时间 : 2020-02-26
现恢复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标活动,因防疫需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3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2日0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并全程保持手机等通信畅通),且该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过程全程直播,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微信扫码进入直播群,然后投标人一律返回,不得进入中心大楼。
5、开标过程:
(1)投标截止时间止后,所有投标文件运送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同时进行微信直播;
(2)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情况;
(3)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合格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
(4)开标结束后,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进行评审,同时微信直播结束。
(5)开标过程中如有任何如有任何疑义应在直播时及时提出,现场进行解答;仍有异议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的签字(签章)或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375120362@qq.com)提交给招标代理。
6、评审过程中如需投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应在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有关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的签字(签章)或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375120362@qq.com)进行收发。
7、删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投标文件组成”中“a)以上文件要求原件备查的,请投标人将原件单独包装内附清单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内容。
8、如遇疫情变化,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等内容将另行通知并作相应调整。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开评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3.投标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宁波甬行码(绿码)等,请投标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做好配合。
4.投标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 预留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