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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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93302G
公布日期 : 2020-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批准,现就象山县水质检测公司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93302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象山县水质检测公司实验室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日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人民币301.9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86.1万元。
六、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品目 | 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简要技术说明(具体详见第二章)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一 | 气相色谱分析仪 | 1台 | 包括气相色谱主机一台,毛细管柱进样口两套、液体样品自动进样器一套、样品盘一套、FID检测器一套、FPD检测器一套、ECD检测器一套、化学工作站控制及色谱数据处理系统,用于有机化合物的定量定性分析。 | 是 | 54 |
气相自动顶空进样器 | 1台 | 有12位同时加热,带有控制键盘,无需软件即可独立运行,兼容任意品牌气相色谱仪。 | 是 | 25 | |
二 | 离子色谱分析仪 | 1台 | 含自动进样器,适用于样品中阴离子及有机酸类物质的分析。 | 是 | 52 |
三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台 | 主机要求火焰石墨炉一体式,全自动进样,进行火焰到石墨炉分析的自动切换。 | 是 | 48 |
四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1台 | 含流路系统、双光束单检测器光学系统、原子化器组件、光源、高效电子除水装置、卷流式气液分离器、自动进样器等。 | 否 | 24 |
五 | 超纯水机 | 1台 | 产水流速≥8L/H,用途:玻璃器皿的最终冲洗,化学/生化试剂配制;微生物培养基配制,水栽法用水;毒理学研究,细胞培养及分子生物学实验;精密分析仪器用水(HPLC、IC、AA、TOC、ICP、MS等)。 | 是 | 16.5 |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1台 | 光学系统为双光束比例监测系统,波长范围:325-1100nm。 | 否 | 1 | |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 2台 | 仪器为全计算机控制机型,控制软件具有:光度测量、光谱扫描、定量测定和时间扫描功能、三维光谱扫描、DNA/蛋白质测量功能、质量控制功能,符合GLP规范。 | 否 | 12 | |
一体式蒸馏设备 | 3台 | 加热方式为远红外陶瓷加热炉,红外线辐射加热,单孔功率≥800W。 | 否 | 15 | |
一体式液液萃取设备 | 2台 | 可自动萃取,自动清洗,自动排废的液液萃取仪。萃取及清洗过程中,保证实验人员与有害挥发溶剂无接触。 | 否 | 10 |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 2台 | 可以连接超纯电极、标准电极以及野外使用的坚固型电极,测定多种参数,例如pH 值、ORP、电导率、盐度、总溶解固体、溶解氧钠离子和氨等。可用于市政污水、工业污水、饮用水、环境监测、教育、科研等领域的水质分析。 | 是 | 3 | |
冷藏柜 | 5台 | ≥387L冷藏柜 | 否 | 12 | |
COD消解器 | 2台 | 12个独立加热装置,各孔消解温度均可单孔单控 | 否 | 3.5 | |
硫化物预处理测定仪 | 1台 | 不低于6位样品单元,自动控温恒温水浴,一次成型设计,耐酸碱腐蚀,方便清洗 | 否 | 4 | |
高压灭菌锅 | 3台 | 手轮式快开门结构,具有自动控制灭菌循环程序,压力安全联锁装置,灭菌室设计容积:75L | 否 | 4 | |
生化培养箱 | 4台 | 镜面不锈钢内胆,四角半圆弧设计,环保制冷剂,微电脑PID温度控制器,循环风扇速度三档调速控制,液晶屏幕显示,控温范围:0~60℃ | 否 | 2.1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4特定条件:/。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日下午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8.2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14:00。
9.3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1)在开标当天,投标人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该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文件接收处,并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微信号及联系方式,现场加入由招标代理组建的微信开标群。
(2)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半小时内进行,以中心一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9.4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1)拟在2020年4月15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拟在2020年4月15日16:00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正大门];收件人:史维祺,联系方式:0574-87425512。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若超出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的内容如下: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价格文件应各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另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微信号及联系方式(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添加至微信开标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16 日14:00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2开标活动将不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县财政部门指派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开标过程。监督人员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及签署情况并签字确认。开标过程的录像在微信开标群及时公布。技术商务标的开标录像公布后10分钟内,各投标人须在微信群确认开标过程。所有投标人确认无异议后,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投标人未按时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活动。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名称:象山县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52688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军、史维祺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574-8742537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象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557
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关于本次投标的所有费用均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