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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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BNB-20201108G
公布日期 : 2020-04-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批准,现就石浦镇门前塘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10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公告期限: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6日
五、项目概况
5.1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门前塘水产品工业园区西南角地块
5.2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万元 。
5.3计划工期: 2020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5.4采购范围:象山县石浦镇门前塘工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5万m³/d,污水收集范围为石浦水产品加工园区内工业废水。具体包括项目优化设计、改造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交工验收、试运行、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试运行后半年运维服务、验收及考核合格后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检测费、接入在线监测系统、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5.5标段划分:1个。
5.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7安全要求:合格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实行资格后审。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7.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7.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7.1、7.2、7.3”条款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8.1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1 日9:30。
8.3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在磋商当天,供应商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大门一楼投标文件接收处),在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甬行码登记、测量体温和添加微信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在中心附近非人员密集地点等候,现场工作人员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消毒。若疫情应急响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解除的,则响应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 )
8.4采用邮寄方式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0年4月20日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拟在2020年4月21日之后,2020年4月21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正大门];收件人:杨未,联系方式:0574-8742538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微信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磋商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微信开标群,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邮寄发出后,提前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送达。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9.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21日9:30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2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开标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9.2疫情应急响应期间,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通过微信的方式联系供应商,请保持通讯的畅通。否则因此影响供应商参与开标或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可于磋商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凤栖路138号
联系人:劳老师
电话:0574-65961006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戚鸿涛、戴蓓霞、李艳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87425273
传真:0574-8742538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象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657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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