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202027

公布日期 : 2020-04-30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的委托,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0NBHSQT034(CBNB-2020202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项

账户名称

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1家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九一一二专户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食堂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石碶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横街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高桥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洞桥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看守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看守所食堂

宁波市鄞州育新五金加工场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鄞江派出所

1家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古林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章水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集士港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工会委员会

1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工商注册在宁波市区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李小姐  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klDXYTUZ。

▲六、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QT034”(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投标保证金:每标项人民币2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22 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76142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0920 传真:0574-87236382。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229:30时(北京时间)。

八、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020年521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九、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十、开标过程:(一)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开启所有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三)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十一、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电子邮箱:1285588203@qq.com     传真:0574-87425391

十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十三、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址: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联系人:朱老师

 话:0574-8198710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吕勇、陈健、吕昕烨

联系电话:0574-87425376/87425130  

传真:0574-87425391

十五、财务信息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