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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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3081G
公布日期 : 2020-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鄞州区违法建筑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3081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鄞州区违法建筑监测用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止
五、采购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1 | 鄞州区违法建筑监测服务 |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街道(镇)的违法建筑排查及数据录入工作,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对鄞州区政域范围内(除高新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外)新增违法建筑进行大范围的排查,圈画违建图斑,采集违法建筑主体信息。 | 111.00 |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免费获取,获取期限: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5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5月27日10: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5月27日10: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供应商可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开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或接标现场代理机构的项目经办人的微信)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357012864@qq.com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十一、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74-2881965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史维祺、王燕、张龙锋、高书焓、林申杰、梁慧强、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0574-87425512、87425370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