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6110G
公布日期 : 2020-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城市更新区块规划深化研究策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11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5.00万元
五、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止
六、采购内容: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城市更新区块规划深化研究策划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体执行参考以下时间节点安排: (1)现状调查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月上旬):前期准备,收集背景资料。现场踏勘,现状问题分析、基础资料整理。 (2)方案编制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方案编制、审核、汇报。 (3)成果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结合会议要求修改,完成正式成果。 | 1项 | 随着姜山镇区域地位的提升和工业强镇的基础所吸引的产业人口,将大大提升老镇的人才居住需求。同时国家、省市对城市存量低效土地的越来越关注,各省市都在积极探索对存量土地的有效更新路径和方式。老镇居民对更新改造的诉求也十分强烈,特此开展本次规划研究。 |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期限: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05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05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注:供应商委派的代表须佩戴口罩、出示“绿码”,在完成备份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若疫情结束,供应商无须离开)。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05月29日10: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5月29日10: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注: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建议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失效)。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十三、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北大路120号
项目经办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845490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经办联系人:王莹巧、周旭坤、孔晖、张嘉城、朱贤东、翁可欣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87426203
传真:0574-874253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五、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52497428@qq.com)进行收发。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