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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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3年度鄞州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项目(宁波市中山东路鄞州段)(重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03049G

公布日期 : 2020-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2020-2023年度鄞州区市容秩序辅助管理项目(宁波市中山东路鄞州段)重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3049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公告期限:202005092020051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20万元/年

六、采购内容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宁波市中山东路(鄞州段)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具体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人特定条件:

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报名)时间:20200509日至20200515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获取形式。

2.2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2.4其他: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52909:00止(北京时间)前安排宁波健康码(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在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格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和微信号),并确保开标期间该联系方式的畅通。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005290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五楼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开标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业务咨询

采购: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28818939

 

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林申杰王燕、张龙锋、高书焓、史维祺、梁慧强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

联系电话:0574-89295894

十四、疫情期间特别说明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

657599780@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电子邮箱、姓名及手机号、微信号,以便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4、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5、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