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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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2042G
公布日期 : 2020-05-11
一、项目编号:CBNB-20202042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及用途 |
1 | 2020年度交通科技及安全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 | / | 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和项目实施监理等。具体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告期限:自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止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七、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送交到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指定从6号门进出,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出,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做好登记上报等措施。
九、磋商时间: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本项目将于2020年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评标场所安排)[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附楼4楼)]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疫情期间按《浙财采监〔2020〕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实行“不见面开标”,“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分别密封现场递交,随磋商响应文件单独递交加盖供应商公章参与微信磋商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磋商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十一、磋商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以下二种申领流程均可:
(1)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
(2)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878-198),用于电子投标。
4、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必须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未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7、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和递交。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和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获取磋商文件晚于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
联系人:陈健、吕昕烨、吕勇
电话:0574-87425376/87425130
传真: 0574-87425391
书面受理质疑地点: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7423685
邮箱:437211622@qq.com
采购人: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南雷南路55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6286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