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桶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201325-BL026G

公布日期 : 2020-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北仑区新碶街道办事处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201325-BL02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69-2020年616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

生活垃圾分类桶

一批

生活垃圾分类桶240L6000只;生活垃圾分类桶60L 8000只;生活垃圾分类桶60L双桶30L*2):12000只;10L家用桶 45000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51.85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年69日至2020年63014:00(北京时间,下同)。

7.2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7.3获取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此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7.1、7.2、7.3”条款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30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一、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建路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547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海佳、印莹

联系电话:0574-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3756

    本次招标有关款项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号: 31010122000005488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