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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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2125G
公布日期 : 2020-7-3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事故(违法)拖车停车服务项目(东吴、盛垫交警中队辖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BNB-20202125G
1.2.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事故(违法)拖车停车服务项目(东吴、盛垫交警中队辖区)
1.3.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82万元/年;停车场预算金额:11万元/年;拖车预算金额:71万元/年。
1.4.最高限价:折扣系数最高限额:60%
1.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总金额(万元/年) | 停车场预算金额(万元/年) | 拖车预算金额(万元/年) | 折扣系数 最高限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东吴、盛垫交警中队辖区事故、违法拖车停车服务 | 82 | 11 | 71 | 60% | 具体内容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三、技术需求 |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1.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3.方式:
3.3.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6.4.1.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二部。
收件人:史维 联系方式:87425467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告知微信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8号
联系方式:董警官 0574-8198120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方式:方芸、方巧飞、吕勇 0574-87425383/88090063
7.3.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90063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3685
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