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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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6058G(重)
公布日期 : 2020-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206058G(重)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采购人自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07月07日-2020年07月14日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年
六、项目概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一 | 食堂外包服务 | 在宁波市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有的厨房设备的基础上,负责宁波市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的供应,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一年,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最多续签二年。合同续签后,应经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并报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8.1获取时间:自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4日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8.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8.4其他: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十、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0年07月28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07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07月28日09:30(北京时间)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07月28日10:00前)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7月28日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7月28日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20年07月28日09:3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鄞州区盛莫路115号
联系人:邱科
联系电话:0574-56570309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莹巧、周旭坤、张嘉城、朱贤东
联系电话:0574-87425371、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书面质疑联系人:王老师0574-8742537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联系电话:0574-87521835
十五、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如疫情解除,则该项内容自动作废):
(1)供应商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供应商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732699348@qq.com)进行收发。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4)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