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206159G
公布日期 : 2020-07-29
项目概况:
宁海高铁站“宁海珍鲜”宣传灯箱广告投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BNB-20206159G
1.2.项目名称:宁海高铁站“宁海珍鲜”宣传灯箱广告投放项目
1.3.预算金额(元):560000.00
1.4.最高限价(元):560000.00
1.5.采购需求:
子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要求 |
一 | 宁海高铁站“宁海珍鲜”宣传灯箱广告投放 | 一项 | 在等候厅墙面、等候厅立柱及到达验票口右侧投放宣传灯箱广告。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3.方式:
3.3.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3.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3.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5日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2.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6.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6.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3.投标文件制作:
6.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6.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4.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6.4.5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6.4.6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6.4.7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6.4.4、6.4.5、6.4.6条内容废止。
6.4.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塔山路8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574-6556254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朱贤东、周旭坤、王莹巧、张嘉城、翁可欣、孔晖
联系方式:0574-87425381、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书面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7.3.项目联系人: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425381
7.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265668
传真号码:0574-6526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