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路口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时间 : 2009-07-20
北仑区路口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BNB-20091048-BL011),于2009年7月3日发出招标公告,现因业主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 资格条件中的第(3)条由原“要求公司或其分公司(办事处)注册地必须在浙江地区,并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 。改为“要求公司或其分公司注册地必须在浙江地区,并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
2. 付款方式由原 “货到工地经安装、调试,并且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95%的款额;合同价的5%余款在产品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改为“货到工地经安装、调试,并且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80%的款额;合同价的20%余款在产品保修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3. 前附表增加:招标文件答疑: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时间:2009年7月20日 联系人:孙静静 电话:0574-87425376 传真:0574-87425386
4.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13.投标报价及开标一览表中去除绿化及市政赔偿费。
5. 重大项目偏差表第8项,由原“交货期、质保及售后服务存在较大偏离”。改为“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及售后服务存在较大偏离。”
6. 第八章招标内容中 “杆架(包括预埋件和基础施工)”改为“线路与杆架的连接、调试(杆架甲方提供且已预埋好)”。
7. 第八章招标内容中“信号管线(含顶管)”改为“信号管线”。顶管由道路施工单位实施,投标单位无需考虑该费用;另外去掉“光纤收发器”。
8.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附件:主要技术规格及投标技术规格对照表中序号1“彩色摄像机,CCD尺寸≥1/2¨暋备奈安噬阆窕珻CD尺寸≥1/3”;序号3“单反数码相机,CCD≥600万像素”改为“单反数码相机,CCD≥1000万像素”;序号6“每方最多可管理车道”改为“每方向最多可管理车道”; 序号5“主控制器,LIC2000DV”去掉“LIC2000DV”;去掉序号19电子警察杆子一项。
9.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中7.1条“卖方须对本电子警察系统的所有硬件与软件提供至少12个月的保修期,时间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卖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改为“卖方须对本电子警察系统的所有硬件与软件提供至少3年的质量保修期,时间从系统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卖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以及所有软件和硬件的免费维护和系统免费升级。”
10. 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1) 在质保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终身维修期,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收费标准。投标单位还必须承诺对系统所有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免费升级。
2) 卖方如违反“保修期和售后服务承诺”中的有关内容,则给予每次扣除5%质保金的相应处罚,直至质保金全部扣完为止。
同时开标时间顺延至2009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