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ZJ-20226037G磋
公布日期 : 2022-03-15
项目概况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滨海工业园雨水管CCTV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26037G磋
项目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滨海工业园雨水管CCTV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滨海工业园雨水管CCTV检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备注:疏通清淤检测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0元/米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人确定具体的作业管段后,成交人应在45日历天内完成该管段的全部现场作业,并在完工后的1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成果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3月2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响应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03月24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拟在2022年03月24日16:00之后,2022年03月25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收件人:周工 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供应商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若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则须与其他人员保持至少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2.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经济开发区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史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00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近娜、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42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