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ZJ-20226058
公布日期 : 2022-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ZJ-20226058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用于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四、预算(最高限价):707万元
五、招标内容
子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的设备货物及伴随服务 | 1批 | 本提标改造工程对进水泵房改造,事故调节池和生化池改造、排江泵房、鼓风机和配电间改造、高效沉淀池(新建)、加药间(新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改扩建项目标准。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5月07日至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招标编号及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iPsrPWfg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注:招标公告的附件(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本款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 2022年5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5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联 系 人:廖延海
电 话:0551-65311254/13485703366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代理联系人:王近娜、朱贤东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十二、财务信息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 号:30010122001229488
户 名: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省外来甬返甬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否则将拒收标书、样品等。投标人如未遵守防疫要求前来投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4.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3条内容废止。
5.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