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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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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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国库集中支付账户及定点存款账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BZJ-20223104

公布日期 : 2022-09-30

本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07〕44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936号)、《关于印发镇海区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通知》(镇国库发〔2008〕1号)、《关于印发镇海区区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镇监字〔2010〕2号)、《关于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账户开立(变更)的通知》(镇财国库〔2021〕95号)、《镇海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镇财办[2016]25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的委托,对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国库集中支付账户及定点存款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国库集中支付账户及定点存款账户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CBZJ-2022312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标项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中标银行数量

服务期限

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相关账户开立定点服务

1家

年(72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下一年度续签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银行账户开立和存放定点服务

3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5.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机构且在镇海应设置有分支机构适用于标项一);

5.3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且在镇海应设置有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不受此限制)(适用于标项二);

5.4 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的,须提供总行或分行的指定投标人代表本机构(含总分机构)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不允许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5 投标人必须有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入围资格(适用于标项一);

5.6 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5.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

6.1 报名时间:2022年0930日至2022年10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

6.2 报名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6.3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银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注意事项:还未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银行,请参照《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6.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联系人:李小姐。或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iPsrPWfg。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二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7.2投标人应于2022102516: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至下列账户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标项一账号:52010122000538071002274

标项二账号:52010122000538071002273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

特别提示:

1汇(转)款时必须采用电汇(异地汇款)方式,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投标人尽量争取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因为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少缴、未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联系宁波银行镇海支行骆驼营业网点(联系人:夏晓燕,联系电话:0574-86276787,地址:骆驼街道东邑北路666号)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8、投标截止时间和方式:

8.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609:00

8.2 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银行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确认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9、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102609:00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0、注意事项:

10.1 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10.2 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11、业务联系: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中山路4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74-866350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林工、陈工

联系电话:0574-87425408、0574-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