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ZJ-20221056
公布日期 : 2022-12-12
宁波石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平台第三方软件测评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石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平台第三方软件测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ZJ-20221056(SHQZFCG2022-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2022年12月 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
四、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及简要技术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简要技术需求 |
一 | 宁波石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平台第三方软件测评 | 人民币28.09万元 | 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平台的功能、性能开展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允许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址:https://dwz.cn/iPsrPWfg。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号:30010122001229488
联系人:李娜,电话:0574-8809009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4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4号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4日09:30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4号楼)二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保障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镇北海路266号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4-892931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张亮
联系电话:0574-87425382、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监管部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事务管理局 电话:0574-89293131
综合监督部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电 话:0574-89287974
十一:特别说明
1、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人:杨未,联系方式0574-87425382。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9062394@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6:00。
2、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