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CBNB-20166137
公布日期 : 2016-05-11
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宁东17#地块小区项目家电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宁海县国资委批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宁东17#地块小区项目家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61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一 |
宁东17#地块宿舍中心家电 |
1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电器销售商(提供制造商的产品及售后质保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0-4: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
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方式。
3.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25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74-65328822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王璐、梁慧强、邓梅生、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70/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二、补充说明: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或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 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
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