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时间 : 2021-08-07
一、项目编号:CBZJ-20216116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3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7日
五、公告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2、付款方式”进行修改
原为: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现修改为:
(1)人员费用结算:按月结算,在下个月内支付,如遇节假日则自动顺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餐费结算:每月初由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承诺的服务目标及技术规程按照餐饮监管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每天实际用餐人数,凭刷卡机导出清单做为餐费结算凭证与招标人结算。(具体菜价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二、项目需求中一、承包”进行修改
序号 | 原为 | 现修改为 |
一 | 承包 | 承包 |
★1 | 由投标人提供专业的不少于4名的人员,其中厨师长1名,主厨1名,帮厨2名。 | 由投标人提供专业的不少于4名的人员,其中厨师长1名,主厨1名,帮厨2名。 |
2 | 具体包括:主副食品的加工、服务及供应。 | 投标人负责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及加工供应、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等。招标人负责按餐费标准及要求监督考核管理。 |
3 | 食堂运营采用“零租赁”,招标人不得收取投标人任何名目的承包费、管理费等。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已有的场地、餐具炊具、厨具设备和餐费刷卡系统等供食堂运营。 | 本项目采用管理服务方式为“全包”。费用包括以下: (一)人工成本 1.人员费用(工资、津贴);2.人员综合费用(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等);3.企业的管理酬金;4.税金。 (二)食材原料(包括调料),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餐巾纸)等; |
4 | 食堂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水、电、物业、煤气费用由招标人自行解决,人员工资、社保、人员体检费、工作服、税金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 由招标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包括以下: 1、厨具设备、餐具等基础设施。2、设备、厨具、餐具维护:承包期内因自然老化等原因须维修、更换或添置。3、厨房燃料:水、电、燃气由招标人承担。4、易耗、脱排清洗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
5 | 食堂交易不能使用现金,只能通过餐费刷卡系统。 | 食堂交易不能使用现金,只能通过餐费刷卡系统。 |
3、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报价中第1条”进行修改
原为:清包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人须报出年度投标总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节假日加班费、福利、健康证办理费用、工作服装费用、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总价为人员费用,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保、高温费、节假日加班费、福利、健康证办理费用、工作服装费用、管理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食材原料、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餐巾纸)等费用含入菜价内。
4、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评分标准表10、食材来源的安全卫生管理(5分)”进行修改
原为:10.1由评委对投标人的食材来源的安全性保障,以及食材的卫生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满分5分。
现修改为:10.1根据投标人是否有长期合作或者定点供应的种植基地或养殖农场,并承诺提供的食材为绿色食品进行评议:
有长期合作或定点供应的种植基地或养殖农场:具有20亩(含)-40亩(不含)得2分;40亩(含)-70亩(不含)得3分;70亩(含)以上得4分。如为投标人自有种植基地或养殖农场的,再得1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种植基地或者养殖农场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提供食材来源承诺书。
5、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本公告有冲突的以本公告为准。
6、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曙光路92号
联系人:付瑾
联系电话:0574-877426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朱贤东
联系电话:0574-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