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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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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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新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32026G

公布日期 : 2013-06-14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江北新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32026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品目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1

宁波市江北新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自协议签订次日起建设周期加连续六年运行期。

本项目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照明灯具共计5087盏,其中:400W:3008盏、250W:2014盏、150W:65盏,合计功率:1716.45KW。投标人选用LED照明灯具替代原有照明灯具,并负责技改项目的投资及对LED照明灯具进行免费维护,在确保道路照明质量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中项目收益约定支付给投标人,直至合同期(建设期加六年运行期)满为止。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节能服务公司须进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名单或“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2012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选用合适的LED路灯产品参与本次投标,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须符合以下条件:

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在本项目中对投标人进行唯一授权;

2.3、至少能提供一份LED道路灯具获得国家节能产品CQC认证证书;

2.4、2012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 6 14 日至 2013 6 24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免费重新领取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人关于节能服务公司备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或提供发布机构的备案名单文件复印件,且在发布机构网站可供查询);

3. 投标人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

4.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 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生产的LED路灯获得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CQC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7. 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所生产的LED路灯在地级(含地级)以上城市道路照明使用情况报告一份或两份(报告统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LED路灯运行情况报告》编制),报告内容中:LED路灯总计数量超过1000盏以上,其中主干道使用数量合计不小于300盏;已应用道路照明质量达标率均不低于50%,亮灯率均在99%以上;

8. LED路灯产品的制造商2012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递交,原件核对查验。未按要求递交或递交的资料不齐全将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3年 6 月 24日下午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 6 25 13:30 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13 6 25 13:30 时(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事项

    关于缩短等标期的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9条规定,本项目已于2013年5月17日、2013年6月13日两次公开招标,均因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故公开招标失败。本项目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故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1日(法定为20日),定于2013年6月25日开标,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574-87473972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印莹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88090038  传真:0574-87425386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