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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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城镇职工重大疾病救助金保险项目更改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132164G

公布日期 : 2013-11-01

慈溪市城镇职工重大疾病救助金保险项目

更改公告

 

一、项目编号:CBNB-20132164G

二、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城镇职工重大疾病救助金保险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0月21日

四、更改日期:2013年11月1日

五、更改事项:

1、招标文件第12页第四章“3、 评分表”中商务得分原为:

原为

现更改为

10

提供2013年第一、二季度投标人(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或等于200%的每有一季度达到的得5分,高于或等于150%且低于200%的每有一季度达到的得4分,本项目最高10分,投标文件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

提供2013年第一、二季度投标人(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或等于150%的有一个季度达到的得5分,两个季度达到的得10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

投标文件提供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

投标人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大病保险

业务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供总公司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重大疾病救助金保险业务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文件提供总公司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原为“1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现更改为“16、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展重大疾病救助金保险业务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16页第五章采购合同样本中“第八条协同监管”的内容中增加:“8.3协同监管期限自人员配备到位至下一年度招标完成为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延长至2013年11月14日16:00分。

5、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13年11月12日 9 :30 分”现更改为:“2013年11月19日9:30 分”。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2013年11月11日 16:00 分” 现更改为:2013年11月18日16:00 分”。

7、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勇    方芸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0574-8742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