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分行智慧食堂设备及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时间 : 2022-02-11
一、项目编号:A820000001Z21120062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分行智慧食堂设备及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月20日
五、更正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2月11日
六、更正内容:
1、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业绩以及服务机构”进行更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原为 | 现更改为 |
1 | 业绩(1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与银行机构总行或省分行级(含五个计划单列市)合作的同类智慧食堂项目案例(须同时包含手机银行APP功能)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含税)的: 1.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1-5(含)个的得5分; 2.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6-10(含)个的得10分; 3.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11(含)个以上的得15分。 备注: ①每个案例需提供合作银行机构手机银行APP的智慧食堂相关功能模块如充值、账单查询、个人信息等截图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每页加盖公章,原件评审时备查;未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模糊不清晰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③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标的、实施时间等关键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关键页资料要素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④若上述合同为年度框架类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订单(或发票)等能反映合同金额(合同期内的订单金额可累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业绩(15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同类智慧食堂项目案例(须同时包含手机银行APP功能的)且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含税)的: 1.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1-5(含)个的得5分; 2.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6-10(含)个的得10分; 3.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案例数量11(含)个以上的得15分。 备注: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评审时备查。 ②每个案例需提供合作银行机构手机银行APP的智慧食堂相关功能模块如充值、账单查询、个人信息等截图打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每页加盖公章,原件评审时备查;未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模糊不清晰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④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标的、实施时间等关键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关键页资料要素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⑤若上述合同为年度框架类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协议(或年度合同)+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订单(或发票)等能反映合同金额(合同期内的订单金额可累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 | 服务机构(3分): 1.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或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分支机构的,得3分,最高3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评审时备查。 2.投标人公司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得1.5分,最高1.5分;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公地点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房协议+租金发票,并提供场地图片备查。原件评审时备查。 注:本项打分按高计分,最高3分。 | 售后方案(3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情况、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审,优3分,良1分,一般0.5分。 注: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或办公地点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房协议及租金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配置清单(格式自行拟定)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为拟派的售后服务人员缴纳的2022年2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评审时备查。 |
2、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北京时间2022年2月17日9:00”,现延期至:“北京时间2022年3月1日9:00”。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原为:“2022年2月11日下午16:00前”,现延期至:“2022年2月25日16:00前”。
4、其他内容不变。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采购人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0574-83077921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0574-83077885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陈健
电 话:15306685552
电子函件:5012895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