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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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大桥及连接线、梅山春晓大桥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CBNB-20221555

公布日期 : 2022-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山大桥及连接线、梅山春晓大桥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梅山大桥及连接线位于梅山弯水道上,项目起点位于干岙村以东、沿海中线北仑段约K15+525处,通过平面交叉形式与沿海中线北仑段相接,向南跨越梅山港至梅山岛内,终点位于梅西盐场中部,中间控制点一个,位于梅西盐场南部。工程路线长2200米,其中梅山大桥桥长1487m,北岸接线部分长126.5m,南岸接线部分长586.5m,路线跨海域长度约1487 m。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8米,桥梁宽度28.4米;通航净空为单孔双向通航105*15.5米。通航等级为500吨机散货船。主桥桥跨为75+130+75m的连续刚构,上下行分幅布置,箱梁顶面设2%横坡,箱底水平,主梁为单箱单室。北引桥桥跨布置为46m+37m+37m+5x40m+5x40m连续箱梁;南引桥桥跨布置为5x40m+4X 40m+4x40m+4x40m连续箱梁。上下行分幅布置,箱梁截面按平梁设计,通过转梁形成2%桥面横坡。标准联主梁为单箱单室,北引桥第一联主梁为单箱双室变宽截面连续梁。梅山大桥由中交公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联合体勘察设计院设计。2008年4月开始建设,交工验收于2010年5月。工程质量为合格。2010年5月正式通车。

梅山春晓大桥(梅山红桥)位于梅山弯水道上,它西起春晓镇洋沙山东六路与春晓东八路交叉口(K0+180 ),终点位于梅山岛盐湖路与港湾路交叉口(K2+151),全长约1.971km。主线桥梁工程长1467m,其中主桥长496m,水中引桥长432m,岸上引桥长539m;明月湖辅道桥长350m;路基工程长504m。 主线桥梁包括主桥、春晓侧引桥、梅山侧引桥。跨海段桥梁按双层桥布置,上层为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下层为人非专用通道,接岸堤后与两侧辅道连接。路基段接线桥梁(岸上引桥)按单层桥布置,上层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桥采用中承式双层桁架拱桥,跨径布置为80m+336m+80m=496m,上层桥面宽33m,下层桥面宽12m。主跨下层满足游艇通航要求,其中中间108m范围内设置下层纵移桥架,纵移打开后可满足500t级海轮通航要求。水中引桥,春晓侧与梅山侧海岸路间水中引桥为3x72m双层析架叠合梁桥,上层桥面宽25m,下层桥面宽12m。岸上引桥采用现浇等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面宽25m。春晓侧跨径布置为:(3x35m)+(35m+35m+32m+35m);梅山侧跨径布置为:(3x35m)+(35m+35m+32m)+(3x30m)。春晓侧地面辅道跨越明月湖设置辅道桥,北侧为11跨17.5m(11x17.5m=192.5m)现浇钢筋硅连续梁结构,南侧为9跨17.5m( 9 x17.5m=157.5m)现浇钢筋硅连续梁结构,桥宽9.5m。梅山春晓大桥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院设计。2014年1月开始建设,2017年10月1日正式通车,竣工于2020年5月。工程质量为合格,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

1

梅山大桥及连接线财产一切险

保险期限:保单生效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12万元

2

梅山春晓大桥财产一切险

21.54万元

3

梅山大桥及连接线和梅山春晓大桥公众责任保险

8.00万元

合计

36.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成立的分公司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3.4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5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以县级-市级-省级(含副省级)顺序确定一个有效投标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2609:00至2022929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缴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101315时整。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1014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三楼实怡中心14,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投标人无法进入开标室的,投标人应适当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8楼 

人:时工

   话:0574-8678854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人:蒋海佳、印莹

   话:0574-87423685

   真: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