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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梅山乡便民服务中心采购LED显示屏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 : 2014-09-11

宁波市梅山乡便民服务中心采购LED显示屏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9月 11日
招标项目编号:CBNB-20142162G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梅山乡便民服务中心采购LED显示屏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8月 11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5页评分标准中第二条原为“投标人业绩(5分):201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全彩LED显示屏项目的业绩(附上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如无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不得分),每满3份得1分;此项最高5分”,现更改为“投标人业绩(3分)201111(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全彩LED显示屏项目的业绩(附上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如无中标通知书的合同不得分),每满3份得1分;此项最高3分”。

(二)招标文件第15页评分标准中第十条原为“质保期承诺(6分):投标人提供二年质保期的得0分,投标人提供三年质保期的得2分,提供四年质保期的得4分,提供五年质保期的得6分。”,现更改为“质保期承诺(8分):投标人提供二年质保期的得0分,投标人提供三年质保期的得2分,提供四年质保期的得4分,提供五年质保期的得8分”。

(三)招标文件第16页评分标准中第十一条原为“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合格且技术、商务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超过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40万元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价为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现更改为“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合格且技术、商务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超过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4万元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价为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四)招标文件第20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本项目室外全彩色显示屏幕采用点间距4mm室内全彩色LED显示屏产品,净画面显示尺寸设计面积7.864㎡,大于3.84米×2.048米。”,

现更改为“1、本项目室内全彩色显示屏幕采用点间距4mm室内全彩色LED显示屏产品,净画面显示尺寸设计面积7.864㎡,大于3.84米×2.048米。”;净画面显示尺寸设计面积≥7.864㎡(3.84米×2.048米)。

(五)招标文件第20页招标要求中原为“* 8、显示系统采用静态驱动控制,驱动芯片采用带有电流增益功能的专用恒流源芯片。驱动芯片推荐品牌:日月新城2017同等档次或更优的高刷芯片产品。”,现更改为“* 8、显示系统采用恒流驱动控制,驱动芯片采用带有电流增益功能的专用恒流源芯片。驱动芯片推荐品牌:日月新城2017同等档次或更优的高刷芯片产品。”。

(六)招标文件第20页招标要求中原为“*9 PCB线路板自行设计,选用知名品牌厂家生产,PCB厚度不低于2毫米,铜箔厚度不低于1盎司(35um),材料选用A级母料,添加阻燃剂,喷涂进口,确保防潮、防尘、防腐蚀,使用寿命10年以上;线路板采取三层防水处理;节电技术:采用亮度自动调节设备,以达到节能效果。”,现更改为“* 9、PCB线路板自行设计,选用知名品牌厂家生产,PCB厚度不低于2毫米,铜箔厚度不低于1盎司(35um),材料选用A级母料,添加阻燃剂,喷涂进口,确保防潮、防尘、防腐蚀,使用寿命10年以上;

防水防潮,屏体要适应梅山岛的气候环境,节电技术:采用亮度自动调节设备,以达到节能效果。”。

(七)招标文件第22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3、像素结构: 直插LED  1R, 1G, 1B  NPS(x)346KS系列”,现更改为“1.3、像素结构: 表贴三合一”。

(八)招标文件第23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12、驱动方式:静态恒流驱动,高刷芯片:日月新城2017同等档次或更优的产品。驱动芯片型号:厂家提供方案,并注明芯片相关参数,以样本册为准。”,现更改为“*1.12、驱动方式:恒流驱动,高刷芯片:日月新城2017同等档次或更优的产品。驱动芯片型号:厂家提供方案,并注明芯片相关参数,以样本册为准。”。

(九)招标文件第24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25、投标商在投标时提供与标书要求用料一致的模组及电源 (要求提供样屏——单元箱体壹个供演示),箱体尺寸:≥1024mm*1024mm。”,现更改为“*1.25、投标商在投标时提供与标书要求用料一致的模组及电源 (要求提供样屏——单元箱体壹个供演示),箱体尺寸:≥512mm*512mm。”。

(十)招标文件第25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4、点间距(mm):3.75mm ”,现更改为“*1.4、点间距(mm):4.75mm”。

(十一)招标文件第25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12、颜色/灰度处理能力: 可显示64K颜色”,现更改为“1.12、颜色/灰度处理能力: 最大可调至256级”。

(十二)招标文件第25页招标要求中原为“1.14、图像刷新速度≥520HZ;换帧频率≥60Hz”,现更改为“1.14、刷新速度≥520HZ;换帧频率≥60Hz”。

(十三)招标文件第26页3.5其他要求中原为“*1、本工程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所有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现更改为“*1、本工程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需提供屏体原产地证明,所有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四)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9月 2日09:30”,现更改为“2014年9月26日09:30”。

(十五)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6:00”,现更改为“2014年9月25日16:00”。

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单位:宁波市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邮    编:315153

联 系 人:蒋海佳

电    话:0574-88090338

传    真: 0574-8742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