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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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项目编号 : HZWXQ2017-39(CBNB-20173193G)
公布日期 : 2017-08-10
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编号:HZWXQ2017-39(CBNB-20173193G)
二、资格预审条件
2.1本项目包括宁波市科学中学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已由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7]29号和甬新经投[2017]55号。
2.2本项目采购人(实施机构)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实施机构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授权),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宁波科学中学新建PPP项目
3.2项目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3.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总投资为51974.02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一期43622.90万元,二期8351.12万元;因一期项目前期的可研、设计、勘察、环评、造价审核、施工图审核费用已经由实施机构完成支付,故不再计入项目总投资。据此,本项目总投资调整为50242.8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一期41891.73万元,二期8351.12万元;拟建宁波科学中学60班:初中36班,高中24班,每班45人。
3.4采购范围:
(1)投融资:包括为建设本项目进行投融资以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其他相关工作。
(2)项目建设: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建设(一期:新建高中部教学楼组团及行政楼、初中部教学楼、初中部实验综合楼及大门、食堂后勤楼、艺术中心、高中部宿舍楼、教工宿舍楼、地下车库、运动场地及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配套设施。二期:体育综合楼及看台、初中部宿舍楼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
(3)项目运营维护: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维护、运营及移交工作。
(4)项目管理:包括合同期限内建设、维护本项目的所有管理工作。
3.5合作期:13年
3.6项目运作方式: 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模式
四、供应商(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近五年(2012年8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国内类项目的投融资业绩(含BOT、BOO、BTO、BOOT等,不包括BT)或类似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如为联合体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上述第4.1条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第4.2条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符合第4.3条资格要求即可。
4.5关联企业限制参与资格预审的规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4.6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1 名,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 岁以内)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在资格申请文件中提供其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其他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资格预审作不合格处理。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申请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4)近五年(2012年8月1日以来),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资格申请审查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招投标活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行贿犯罪记录调查函。
(5)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杭州湾新区内审核通过。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8月10日至 2017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6.1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报名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6.2 供应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介绍信(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介绍信上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且介绍信上需注明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3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七、资格申请信用担保:人民币500万元整。通过申请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 8月31日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新区采购编号)。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31 5972 8218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入围(合格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并入围的申请人均可参与后续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入围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加后续投标。
十一、特别提醒:各申请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资格预审入围通知书。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ftz.gov.cn/gov/)和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www.nbzfcg.cn)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采购单位地址: 慈溪市兴慈一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63075024
采购代理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夏巍、张亮
联系电话:0574-87425385/88090213
传 真:0574-87425386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