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咨询电话:0574-88090098

电话:0574-87425375,0574-87425377

传真:0574-87425386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

邮箱:719126619@qq.com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自营房屋(第二批)委托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CBNB-20171177

公布日期 : 2017-08-10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我司受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自营房屋(第二批)委托租赁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2017NBHSWT093(CBNB-2017117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自营房屋(第二批)委托租赁项目。

    房源信息:租金评估价为每年1367635元,三年共4102905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房源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租赁期限:暂定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租赁等相关内容(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发证日期需在2017年8月10日前);

    5、第三方担保的公司要对本项目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时起至届满后一年(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 2017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司前台,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传真:0574-86785386,电子邮箱:719126619@qq.com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23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银行账号:3114710037191589045。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54352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8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从北门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7年8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从北门上)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湾路137弄16号(龙柏小区内)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60824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鸯鸯、李艳、单琛耘、杨未、赵娜、徐梦蓉、邬力

联系电话:0574-88090157、87423685   

传真:0574-87425386;

关于本次采购的标书费、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 纳税人识别号;3、 地址电话;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